一时贪念偷了4条鳜鱼? 依法行政拘留3日!
日期:12-21
本报讯 当看见民警来到自己面前,管某某知道他在菜市场偷鱼的事肯定被查出来了,看着周围熟悉的邻里,他低下了头,手足无措。12月20日,说起管某某的违法行为,南陵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吴启俊感慨地说,“他家条件不错,就是一念之差,以为下手隐蔽,却不知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吴启俊介绍,日前辖区城东菜市场鱼贩薛某报警称,自己摊位上的鳜鱼在营业期间被人偷走,“一共4条,价值100多块,其实损失不大,我就是气得很,希望公安机关能帮我们伸张正义”。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吴启俊和同事发现,菜市场人来人往,流动量大,侦破有一定难度。不过,在民警细致侦查和走访研判后,嫌疑人管某某的身份和行踪最终被锁定,并于当天下午在其住所附近被抓获,同时查获了被盗的鳜鱼。
经审讯,嫌疑人管某某对其在菜市场偷鱼的行为供认不讳。其交代,他当时到该菜市场办事,看见薛某正忙,顾及不了整个摊位,便动了歪念,趁薛某不注意实施了盗窃行为。他先将两条鳜鱼藏入随身携带的袋子后匆匆离开,过几分钟后回头发现薛某没有发觉,仍在忙碌,于是贪心又返回偷了两条鳜鱼放入袋中离开。
据介绍,管某某家境比较好,自身也无犯罪前科。此次偷盗鱼贩鳜鱼实属见财起意,想顺手牵羊占便宜。一时的贪念付出了相应的代价,管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其所偷盗的4条鳜鱼也已返还摊主。
警方提醒,生活中类似于管某某这样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自以为不会被发现,岂不知伸手必被捉,有时候可能是行政拘留,有时候可能就触犯刑法,失去的可不是数日自由那么简单,还会影响家庭”。
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