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到“家门口” 物业纠纷不出“圈”
日期:12-20
本报讯 年末又到物业费催交的高峰期,为了以案释法、身边普法,12月中旬,镜湖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了古城社区,借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为居民们现场公开庭审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芜湖市古城地块某小区房屋交付业主,后安徽某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对该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因四户业主未交纳2023年8月至2024年底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在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镜湖区法院。
经过阅卷及庭前调解,法官了解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主要是房屋空置及认为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给双方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承办法官张彬彬决定到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以期通过示范判决解决普遍问题。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社区会议室秒变“法庭”。庭审中,承办法官张彬彬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对空置房屋是否应足额交纳物业费及物业服务是否到位等进行了调查,并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庭后,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其中一案件被告在明白了物业服务满意度不能与物业费交纳画上等号,最终与物业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本案承办法官张彬彬表示,小物业也是大民生。镜湖区法院高度重视物业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实现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法治意识双提升为目标,多次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深入社区,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