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空调噪声超标, 可以索赔吗?
日期:12-18
住在城市,噪声不可避免,但假如噪声源自于左邻右舍、楼上楼下,生活将充斥着各种闹心。
被告唐某、侯某在家中新装了空调,官方标注运行音57分贝。原告家位于两被告楼下住户。两被告新安装的空调位于原告家中厅的窗户上面,紧邻南卧室和北卧室。该空调为涡轮式空调,而不是通常使用的风扇式空调,噪声非常大,空调压缩机位于底部,出音孔也位于机器底部,产生的噪声主要往下方排放。原告用专业仪器检测后显示室内为61.1分贝,又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见证下再次检测噪声为64.5分贝。
对此,原告以相邻权纠纷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请是要求两被告拆除或整改位于原告房屋中厅窗户上部的空调外机,停止噪声侵害;判令两被告承担检测费3万元。由于诉讼过程中被告对空调进行了整改,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检测费2万元。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污染是指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四十六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居民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在45-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声扰民了。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包括工业噪声污染、建设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邻居或者楼上噪声扰民作为噪声污染的一种,属于违法行为。业主遭遇邻居噪声骚扰时,可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找物业投诉督促涉事邻居整改;若还是无效,可直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