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 已惠及约20万户群众
日期:12-18
电梯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第一步”和“回家的最后一程”。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在我省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是首创。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11月下旬,全省已明确处置意见11444台电梯,在680多个小区内推动分类完成处置4168台,累计惠及群众约20万户。
目前,我省电梯总量达48万台,住宅电梯总量超过30万台。使用超过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入快速增长期。这些老旧电梯部件逐步老化、磨损、腐蚀,故障率增高、安全系数下降,影响了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人民群众要求维修改造更新电梯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强烈。2024年5月30日,我省印发《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同步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市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政策文件、召开推进会议、开展安全评估、明确协调专员。截至11月下旬,全省在680多个小区内推动分类完成处置4168台电梯,其中,维修3355台,改造151台,更新662台,累计惠及群众约20万户。
借助国家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东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申报了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住宅老旧电梯改造更新项目,经积极沟通争取,全省获得国债项目支持更新共计3390台电梯,支持资金达5.085亿元。
记者了解到,我省首创应急备用制度,由各市按首期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设立应急备用金,用于垫付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费用,垫付的费用应按照“谁借用、谁返还”的原则及时返还。同时进一步发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增值收益在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中的作用,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和使用程序。今年以来,全省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抢修电梯2500余台,共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逾1.2亿元。
此外,我省率先提出并全面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不少于10%的物业服务费用于住宅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规定电梯紧急停运时,物业服务单位应立即拨付资金抢修电梯。同时,鼓励住宅小区按程序使用住宅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益等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用于住宅电梯安全评估、购买保险及维修改造更新支出。
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