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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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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因小事冲动伤人 害人又害己

日期: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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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矛盾和冲突,但因冲动用“拳头”解决问题,往往是伤人又伤己,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刑庭审结了一起因冲动打人而引起的故意伤害罪案件。

被害人汪某某是芜湖市鸠江区某超市员工。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进入该超市时,汪某某按照超市规定,对其行为进行提醒。刘某某认为汪某某口气傲慢而心生不快,双方发生争执。刘某某用手和脚对汪某某身体部位进行了殴打。在双方拉扯过程中,刘某某将汪某某摔倒在地,致使汪某某左手小拇指受伤。双方被拉开后,刘某某离开现场。汪某某报警案发。当晚10时许,被告人刘某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23年8月11日,经鉴定,被害人汪某某左小指末节指骨骨折诊断明确,符合本次外伤所致,经治疗后,显示左小指末节指间关节融合,功能完全丧失,汪某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后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外,经本院法官主持调解,刘某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汪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四万元。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冲动是魔鬼,暴力伤人代价大。本案承办法官表示,面对分歧,我们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沟通、协商等合法合理的途径来化解矛盾。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事态升级,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更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