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开门杀”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交通行为,即车上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造成碰撞,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昨日,芜湖公安交警曝光“开门杀”交通事故案例,警醒人们杜绝这一交通危险行为。
乘客开门撞倒后方来车。近日,无为交管大队石涧中队接到报警称,石凤路附近发生了一起“开门杀”交通事故。事发时,轿车乘客与驾驶人纪某发生争执,未观察后方情况就突然推开车门,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卢某避让不及,撞上车门后摔倒。经医院检查,卢某幸无大碍。经认定,车上乘客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驾驶人纪某对此次事故负全责。
另一起案例中,逆行电动车遭遇“开门杀”瞬间倒地。一天早上在三山经开区,孙某驾车送孩子上学遇拥堵等待的过程中,坐在后排的小孩突然打开左侧车门准备下车,将一辆从后方逆行驶来的电动车撞倒,所幸电动车骑行人佩戴了安全头盔,仅身体受轻伤。经认定,孙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骑行人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防范“开门杀”,要规范停车,乘客从右侧车门下车;可采用反手开门的方式,经观察确认安全再下车,并随手关门;驾驶电动自行车遇前方车辆停下时,注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减速通过,防止车门突然打开殃及自己。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