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0-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调动工作、司法纠纷可以“托关系”解决?

日期:11-27
字号:
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当自己公司的经营出现困难,他却动起了诈骗的歪脑筋,对外谎称自己可以“托关系”帮忙调动工作以及解决司法纠纷,将骗来的“打点费”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和个人消费。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同时责令尹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310000元。

尹某是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经营一家电商公司。2022年,因工作接触,艾某与尹某相识并从他人处得知,尹某有位在某省省委上班的亲戚。2023年初,尹某的电商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于是便联系艾某,谎称可以帮助艾某女儿调动到自己亲戚所在的省会城市工作,但是“找关系”需要“打点费”。艾某欣然答应,之后陆续按照尹某要求支付“打点费”,前后向其转账共计310000元,但尹某收到钱后实际将款项全部用于自己公司经营及个人消费。

与艾某有生意往来的沈某也误以为尹某“神通广大”,想到自己有一笔工程款没有到账反而陷入“官司”,于是找到尹某帮忙“找关系”让对方撤诉,把欠款要回来。尹某一口答应并保证事情一定办成,之后就多次以需要“打点费”为由向沈某要求转账共计40000元,这些款项同样被尹某用于自己公司经营及个人消费。直到所涉民事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沈某败诉,沈某才意识到自己被尹某欺骗。案发后尹某家人代为赔偿了沈某的经济损失,沈某对尹某表示谅解。

繁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达3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赔等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尹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近年来,各种涉及求职的骗局屡见不鲜,因托人“找关系”“走后门”而被诈骗钱财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本案承办法官提醒,不要轻信能通过所谓的“花钱找关系”等不正当途径能谋求工作升迁、子女升学等利益,切勿因贪“捷径”而陷入圈套,到头来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