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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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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房屋出租,物业费应由谁交纳?

日期: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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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业主将房屋出租,能否免除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被出租房屋究竟是房东交物业费,还是租客交物业费?近日,镜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房屋出租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芜湖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进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至2022年。因小区业主赵某未交纳2019年至2022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催缴无果后将其诉至镜湖区法院。赵某辩称,其房屋在欠费期间已经出租,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

镜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作为房屋所有者,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向赵某催缴物业费并无不当,赵某不能以租赁合同约定为由拒交物业费。赵某可在交费后依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综上,镜湖区法院判决赵某支付2019年至2022年的物业费。案件现已生效。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本案中,物业公司已为案涉小区提供了物业管理及服务,业主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此外,业主将房屋出租,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该约定仅内部有效,不能约束物业公司,不能排除业主交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公司可以向承租人收取物业费,如果承租人拒交或者拖欠时,业主仍需按照物业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业主在交纳物业费后有权依据约定向承租人追偿。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