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音街社居委有关人士:经过社区实地调查,该小区建设年代久远,有3000户,属于老旧小区,目前二手房买卖交易频繁,新业主入住装修,建筑垃圾增多。该小区物业新建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选址“听不见”,可最大程度上减少运送垃圾的噪音对周围业主的影响;“看不见”,不影响市容市貌;不是消防通道,而是建在停放电动车的过道里。
□芜湖白金物业有关负责人:建堆放点是为了方便直接清运,对于小区整体环境的提升有好处。如果操作规范的话,物业应先召开业主大会,最起码要提前公示(业委会盖章),业主没有异议后,才能建堆放点。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无论建到哪一栋楼附近,业主都会反对,所以找一个对业主影响最小的选址很重要。
□世贸天成物业芜湖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这个问题确实是目前物业管理的一个痛点,在物业行业中的术语称“毛垃圾”,包含装修建筑垃圾,业主废弃家具、洁具、包装盒、花盆等,它们的堆放不能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要做分隔。目前,选址一般在小区内不影响业主出行、生活的地点,但需要征询业主的意见,如是临时场地需进行公示和必要的物理围合。如果要建立一个固定的堆放处,须召开业主大会并报属地的管理部门进行报备。
□弋江区汇成名郡小区业主郭女士:我们小区物业在小区后门处建了垃圾转运站,存放建筑垃圾等,从来没觉得它对生活有什么影响。有了垃圾站,大家就不会乱扔废弃沙发、马桶等大件垃圾了。但是如果把垃圾站建在我家楼下,那我肯定第一个不同意。
□镜湖区新安花园小区业主张先生:我们小区是开放式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也没有建筑垃圾堆放的固定地方。楼下垃圾桶边经常有破烂的洗脸池、马桶,一摆就是好久,找不到是谁扔的,也找不到清理的人,最后还是社区安排人来拖走的,挺无奈的。
□有关法律人士:这种原来配套不完善的小区,新建垃圾站或垃圾处理房,需要完善规定、明确标准和操作流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已有相关规定,应该根据相关规定由物业公司督促小区业主组织,比如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召集全体业主讨论决定,形成多数、有效的决议,根据小区规划布局,合理进行选址,尽可能选址在对所有业主影响最小的地方,同时依据地方政府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业主也应该积极履行职责,支持、参与小区的垃圾设施的修建或升级换代工作,表达自己的意见,共同创造、维护清洁卫生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