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补完差价之后一直未提取公积金,目前已经过去好几年,是否还可以凭安置房补差价的名义来提取一次公积金?
答:可以提取,可提取安置房补完差价之后一年内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同时不超过补差价的金额)。
2、之前使用的异地公积金在芜湖贷款,现在配偶一方在芜湖缴纳公积金,双方一起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到柜台办理委托划转的业务,从配偶的公积账户划转?
答: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办理。
3、婚内共同公积金贷款购房,现已离婚但尚未减少次贷人,离婚协议规定该套房屋归主贷人所有,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取消次贷人的冲还贷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可以。产权人身份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内容由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