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改头像冒充执法人员 一男子连骗10艘过境船舶
日期:10-16
本报讯 微信改个头像,就敢冒充行政执法单位公职人员,以行政处罚缴纳保证金为借口敲诈过往船只?近日,镜湖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4年1月,王某使用同伙身份证注册微信,将微信昵称改为“中国海事”,将头像改为中国海事官方标志,随后,王某与同伙在芜湖长江一桥至三桥水域通过冒充海事执法工作人员,以对方船舶有“追越”违章行为,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可免除行政罚款为由,诈骗过境船舶10艘,骗取十名被害人共计23900元。如此诈骗手法并不高明,很快,王某的诈骗行为就“露了馅”,2024年2月,王某及其同伙被警方抓获。案发后,王某及其同伙退出全部赃款。
镜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执行法官提醒:国家机关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有着规范的流程和严格的标准,不存在花钱打点、交点“保证金”就能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警惕,对那些主动接近并声称可以帮忙“办事”的陌生人保持怀疑态度,遇可疑情况,及时咨询警方或直接报警,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
记者 顾娅 实习生 谢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