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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八旬老人收到了最好的寿礼

日期: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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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刚刚收到欠款了!今天正巧是我八十岁生日,这真是最好的寿礼了!”不久前,繁昌区法院的周法官接到了这样一个特殊来电,老人的话也让法官感到所有辛苦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原告王某与被告乔某、叶某、曹某本是相识多年的好友,王某经营着一家水泥销售公司,乔某等三人则共同经营一家建材厂。王某代表水泥销售公司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与被告乔某等三人共同经营的某建材厂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如期交付了水泥但却一直未收到货款,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乔某等三人作为被告诉至繁昌区法院。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乔某提出王某提交的送货单抬头为芜湖某水泥销售公司,其与叶某、曹某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买卖合同主体应为两企业,王某以其个人名义起诉乔某等三人,主体不适格,法院理应裁定驳回起诉。

经繁昌区法院审查,本案适格的原告主体确应为芜湖某水泥销售公司,按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应驳回王某起诉,但考虑到王某等人均已年近八十,相交多年,且双方之间确有水泥买卖的事实,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货款数额及支付方式。为切实化解纠纷,避免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没有一驳了之,而是线下走访奔波调处,电话联系双方反复沟通,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王某从强硬要求一次性付清剩余欠款到同意乔某等三人分期偿还,乔某等三人从坚称“必须驳回原告起诉”到最终允诺支付尾款,数位老人握手言和,实现了共赢。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案结事了人和”说来简单,实现却难。如何真正让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是对法官能力的极大考验,也是法官办案智慧的集中体现。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