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气越来越热,市民夜生活变多,聚餐夜宵喝酒等娱乐活动增加,朋友亲人相聚总是开心的,为了助兴喝点酒也无可厚非,但芜湖公安交警提醒大家千万要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近日又查处了一批“酒司机”。
近日,镜湖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男子看到检查点突然改变行车方向转入路边停车场,形迹十分可疑。经交警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进一步核查还发现,驾驶人今年3月8日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实习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并注销其驾驶资格。
另一位酒驾的驾驶人遇到交警同样第一时间想到“开溜”,直接弃车佯装逛街。近日,驾驶人易某酒后驾驶一轿车行驶至三山经济开发区某路段时,发现前方交警正在查酒驾,于是立即停车并跑到路边佯装逛街。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易某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1500元的罚款处罚。
还有人酒驾还带着孩子,实在是太不应该。近日晚,杨某酒后驾驶一轿车在三山经济开发区某路段被交警查获。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30.3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查处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人的女儿还坐在后排,很为爸爸担心。后经调查,杨某的车辆逾期未年检,无保险。民警依法对杨某多项违法行为进行并处,共计2100元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
针对以上案例,芜湖公安交警再次提醒:酒后禁止驾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