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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商家拒绝消费者使用团购券违法吗?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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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年1月,游客张女士在某网络平台上团购了某市中心一家酒店的优惠券,原价138元的房间,优惠价只要99元。2023年3月,张女士和酒店沟通有房后,来旅游。没承想,办理入住时该酒店称优惠券无法使用。张女士一气之下向1231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时,商家还一个劲地诉苦,称2023年3月份酒店房价全面调升,他们吃亏了。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商家应当履行作出的优惠承诺,拒绝消费者使用团购券属于违背承诺,最高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最终,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酒店行为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本案中,商家以电子券的形式进行住宿销售,却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约定,商家应该负全部责任。

消费者对于网上可以购买到的各种团购券,可提前电话询问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相关的网购优惠券,以避免“白跑一趟”。在实际消费时应留心门店与宣传是否一致。消费者如遇到团购券的相关消费纠纷,可以拨打12315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