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酒司机”们真的不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吗?当然不是,只是他们总愿意心怀侥幸,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直到被查获时才感到后悔,但为时晚矣。近日,又一批“酒司机”被芜湖公安交警曝光。
近日,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一摩托车驾驶人驶进检查点,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值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核实其身份时,该男子因有C1E驾驶证,担心驾驶证会被扣留,所以冒用堂哥的信息,被民警发现。民警对该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教育,并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21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驾车玩手机致事故,一查竟然还是酒驾。近日,芜湖一驾驶人范某酒后驾驶一轿车行驶至某路口时,因开车刷抖音追尾前方车辆。交警部门经对范某血液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93.9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认定,范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另根据其醉驾违法行为,还将依法对范某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领取的处罚,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午喝酒晚上开车,男子被查出二次酒驾。近日晚,胡某酒后驾车行驶至芜湖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胡某一脸不可置信称:“酒是中午喝的,都过这么久了。”在随后调查中发现,胡某竟然还是二次酒驾。最终,胡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处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且2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