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养宠物猫不愿还? 法院判决还猫!
日期:06-28
本报讯 现代不少家庭喜欢养萌宠,来缓解工作生活压力、放松身心。有时候因工作生活没有时间照看萌宠,暂时将宠物寄养在朋友家,没想到,“暂”养人却借故不还,为此闹上法庭。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蜀山人民法庭就审结这样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女青年童某、陈某是多年好友。2023年3月的一天,童某在与陈某聊天时倾吐自己的苦恼:家庭事务多还需要照顾孩子,没精力再去看管家里的宠物缅因猫“咪咕”了。陈某当即主动提出可以帮助童某饲养“咪咕”,并承诺只要童某要就随时送还。朋友出手相助,让童某感激不已,当月下旬便将“咪咕”交给陈某暂时代为饲养。
同年8月,童某在安排好家中事务后,联系陈某打算接回自家的缅因猫“咪咕”,陈某却表示,该猫自己在代养了一段时间后,觉得没能力继续养,已交给亲友在代养,现难以返还了。为此,双方经多次商谈无果后,童某愤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某立即返还自己的缅因猫“咪咕”或赔偿同品种、同品相的缅因猫一只。
无为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童某与陈某约定童某的宠物缅因猫暂由陈某饲养,童某可随时要求陈某返还。童某作为缅因猫的所有权人,依法对该猫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现童某请求陈某交还缅因猫,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陈某借故违约不还没有法律依据。最终,法庭判决代养人陈某返还寄养人童某所有的缅因猫一只。宣判后,双方均服判。
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当前家庭饲养或寄养、代养宠物已很普遍。宠物的主人如有发生不方便饲养情况的,建议将宠物寄养至专门商家或有经验的人士。而从承诺代养人看,替人帮忙照顾宠物本是值得肯定鼓励的行为,但一定要充分尊重主人作为宠物所有者的权益,且在承诺代养前须对宠物的价值、习性、饲养成本等有充分的认知和预估,量力而行,行则守诺。如果发现代养期间已对宠物产生难以割舍的感情或无力继续代养,应由双方及早协商解决矛盾,暂养人不能自行决定转送给他人饲养,更不得违约拒绝向所有权人返还代养的宠物。
顾娅 张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