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了2407号宗地(三山经开区高岗埠路南侧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4]第7号)。现就有关事项的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第一条“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调整为“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二、其他事项仍按芜国土拍告字[2024]第7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