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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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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款”夫妻闹离婚 巡回法庭厘清“家务事”

日期: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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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六旬再婚夫妻原本感情和睦,互相扶持,却因为房屋拆迁款项引发家庭矛盾,闹得要“拆家”离婚。家庭矛盾处理不好,容易酿成亲情悲剧,为践行“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不出村,近日,三山经开区法院响水涧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峨桥镇浮山村村委会,法官现场组织调解,讲情说理妥善解决老夫妻俩之间的矛盾纠纷,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且履行完毕,一场家庭纠纷自此得到圆满化解,也让在场聆听庭审的村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赵某(男)与李某(女)均为峨桥镇浮山村村民,是一对年逾六旬的老夫妻,双方为再婚重组家庭,婚前各自育有子女,婚后未生育子女。自2010年8月登记结婚后的十余年间,两人感情一直尚可。然而,近年来二人因房屋拆迁款引发矛盾且愈演愈烈。最终,赵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承办法官了解到老夫妻俩的家庭背景和矛盾起因后,没有贸然作出判决,而是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多次与赵某、李某交流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李某认为自己多年来对家庭无保留地付出,已形成情感上的羁绊,赵某诉请离婚的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说到伤心之处李某情绪激动一度落泪;而赵某则表示双方共同生活十余年,感觉妻子对自己和继子女不够关心,也掌握了家里的财政大权,导致自己经济不够自由,所以要求离婚和分割财产。

基于以上背景,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才是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法,于是联合当地村委会共同组织调解,同时通过电话与赵某、李某的子女进行沟通。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两位老人的情绪明显缓和、好转,最终就婚姻关系解除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均达成合意,且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均达成较为满意的结果。

记者了解到,三山经开区法院响水涧人民法庭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发挥“小法庭”的“大作用”,利用巡回审判工作,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群众绘制出最美法治“枫”景线。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