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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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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来了

日期: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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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市商务局正式对外公布芜湖市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实施细则,补贴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细则还就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两类旧车置换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可补贴1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报废注销1辆旧车限补助其所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据悉,该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报废旧车同时购买二手车的,不在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内。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进口汽车参照执行。

申请日期截至2025年1月10日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汽车以旧换新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日期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此外,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地,为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

商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对象,将在网上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记者 汤荣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