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合作“共享充电宝”不收费 怎么收了2200元?
日期:05-10
日前,市民王女士通过媒体热线反映,今年4月29日,她接到陌生来电称希望在其美甲店放置共享充电宝,不但不收费而且王女士还能在用户充电付费中分成。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在业务员上门安装后,她“稀里糊涂”被对方用支付宝花呗刷走2200元。法律人士及公安民警提醒,遇到此类“合作”要慎重。
5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位于城东的美甲店。她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据介绍,今年4月29日,她接到一个推销电话,听起来像是女孩子,“她说他们公司做共享充电宝业务,即将一台共享充电宝放在商户门店,有顾客在门店给手机付费充电时,他们和我按比例分成,他们拿小头,我拿大头,而且不收我任何费用,我想想在其他商户门店看过这样的充电宝,而且我也没什么成本付出,便答应了”。
5月2日,一位自称曹姓的业务员和王女士电话联系后,在当日17时前后赶来,还带来一个纸箱。在王女士美甲店内,记者看到用于包装共享充电宝的纸箱,上面有快递单撕去的痕迹。王女士说,曹姓业务员来了后就一个劲和她说之前用充电器充电如何不方便,现在用共享充电宝如何划算,如何方便顾客……在安装共享充电宝后,他又说要在手机上为王女士捆绑充电宝相关公众号,称捆绑后王女士自己充电就不用花钱了。
在忙着生意的王女士也没有多想,只是再次确认要不要出钱,对方就顺着她话说不用出钱,只是他们公司这几年在投放设备时因为一直没有收费,也没有采取保障措施,导致许多设备损坏,所以他们这次还是不收费,但是要采取冻结王女士支付宝花呗2200元的方式作保障,并且会逐月返回。王女士说:“作为在市场上经营的人来说我理解他的难处,而且以前在办理相关手机套餐时也遇到过冻结花呗额度的条款,不过在我还没有完全考虑好时,他已经对我扫脸办理了,然后又用一些话术转移我注意力,让我签了一份共享充电宝协议。我当时可以说是思绪被他带着走,没有细看便签了字,然后他也很快离开了。”
曹姓业务员离开后,王女士才想起来,“对方说不收费,但是他从我支付宝上操作所谓冻结花呗2200元额度是消费转账,而且协议上写的是设备款,还没有返回条款,和之前所说根本不一致”。王女士再查询发现,协议上对方只签了一个姓“曹”,连全名都没有,盖的是河南省一家公司章,而她了解到支付宝花呗转账的收款方是合肥一家公司。
对此,她与曹姓业务员进行了联系,“曹姓业务员不理我,然后又有一位张姓业务员和我联系,他说我如果未用满3个月就是违约不能退,可以说无论是开始的客服,还是曹姓业务员都是各说各话,让我更加质疑。我在网上查询并联系到外地一些同样遭遇的人,他们也是发现问题后退不回所谓冻结额度”。经过多次沟通,对方让王女士再试用一个月,看看分成情况再说,对此王女士认为可能是缓兵之计,“我希望媒体关注,避免更多人遭遇这样的麻烦”。
对此,记者与芜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有关人士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从王女士所反映情况来看,目前不能定性为诈骗,但是市民或商户等市场主体在遇到这样的合作要求时,一定要谨慎,从公安机关早前办理的一些案件来看,如果对方存在主观故意的事实,则存在欺诈嫌疑。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李祥强律师了解后认为,如果该协议没有明确是否可以退款退设备,王女士在有质疑时可以提出诉求,而且如果协议上没有明确让第三方收取设备款,那么合肥这家公司收取2200元应该是不当得利,王女士也有权要求返还,而且业务员在操作时没有留下任何收款凭据也让人质疑。他也表示,市民在遇到这些商业合作时要有风险意识,特别是手机尽量不要让他人操作。
记者 吴敏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