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0报警电话被称为“生命热线”,是市民遇到不法侵害、救助危难时的依靠。恶意拨打或者报假警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月8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了解到,近日,镜湖区一女子罔顾法律报假警被行政处罚。
当日凌晨1时许,一女子“慌里慌张”来到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向民警报警,称自己被一陌生男子抢走现金870元。对此民警非常重视,多年来我市很少有这样在公共场合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该所民警立即询问案发经过,并展开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该女子讲话支支吾吾,漏洞百出,且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明显不符。民警怀疑其报假警,遂向其进行法律宣传,告知其报假警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该女子承认其为博得男友关心同情,而故意设计报假警的违法事实。最终,该女子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
办案民警对此进行普法宣传表示,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民警强调,110是打击违法犯罪,为群众解危济困的“生命热线”,请大家珍惜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和警力资源,依法依规使用110,保障110线路畅通。 记者 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