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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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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进了黑名单,会影响孩子未来……”

日期: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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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我儿子还在上大学,如果我进了黑名单(失信人名单),对他将来会有不少影响,感谢法官为我们组织的执行和解。”当事人黄某某感激地说。近日,记者从南陵县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干警情法并举、倾情调解,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本案始于2021年11月的一天,当时还是一名高中生的小伟(化名)驾驶电动二轮车与步行的周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某受伤。2022年5月,周某某因伤重去世。事故经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小伟负事故主要责任。因小伟事发时为无收入来源及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小伟的侵权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即黄某某、汪某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南陵县法院一审判决,黄某某与汪某某需赔偿周某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2024年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黄某某与汪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周某某家属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对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偿还能力及生活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在查清了黄某某的财产及家庭情况后,执行干警因案施策,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协调,一方面积极与周某某家属沟通,详细说明被执行人家庭目前状况,还款能力有限等现实困难;另一方面耐心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害,阐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以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对自己以及对孩子的不利影响。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多番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黄某某承诺将会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