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03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醉驾+袭警?“醉”上加罪!

日期:03-19
字号:
版面:第A08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都说酒品见人品,有些人喝酒壮胆后,不但敢醉酒驾车还敢暴力袭警,冲动的结果是“醉”上加罪。3月18日,记者从南陵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案件,被告人朱某冬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3年11月初的一天晚上,朱某冬酒后驾驶一辆红色小轿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随后朱某冬被送往医院提取血液样本,民警王某某与另外两名辅警跟随其前往处置。在医院提取血液样本时,朱某冬不配合民警执法,起身逃跑。民警上前控制时,朱某冬借着酒劲使用拳头击打民警面部,并用脚踢民警面部,同时辱骂民警,造成民警王某某左眼眶附近受伤。经鉴定,朱某冬血液内乙醇含量平均值为226.3mg/100ml,已远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2023年11月8日,朱某冬被抓获归案。

南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冬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同时,朱某冬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民警轻微伤,其行为构成袭警罪。被告人朱某冬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考虑其事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袭警罪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朱某冬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南陵县法院法官提醒,面对人民警察执法时,要多给予理解和支持,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