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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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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大江晚报

预付卡消费,还困扰着你吗?

日期: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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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关注“3·15”       上一篇    下一篇

充值大额预付卡后,店家却卷款走人?充值消费前后,商家服务“大变样”?充值预付卡后,店家转让了?……面对预付式消费纠纷,我们如何才能依法维权?3月14日,记者了解到,我市繁昌区法院的一起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例入选2023年中消协“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繁昌区法院法官以这起典型案例,“手把手”教你维权。

该案件中,原告在被告张某经营、被告葛某实控的繁昌区菲慕美发店内办理预付式消费服务卡,后店铺被转让给被告张某某,被告张某某随即注销店铺,拒绝向原告提供服务。原告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其对案涉预付款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为预付式消费充值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涉案美容店转让后,受让方张某某拒绝向原告提供服务,致使原告服务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判决解除服务合同,被告原商家张某、葛某退还预付款36616元及相应利息。本案通过查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在确认经营者无法继续提供约定服务的情况下,明确经营者应当退还预付款中未消费的部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繁昌区法院法官表示,收取大额预付款后,登记经营者利用低价给付为诱惑,在消费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门店转让至第三方并注销原登记经营主体,把对消费者的服务义务转让至第三方,而第三方之所以愿意接受转让是因为一方面支付的对价低,另一方面是获得了消费者资源后再要求消费者进行预付款充值,若第三方再经营不善等,其也可能再通过此种方式金蝉脱壳,待消费者知道店铺更换经营者后,以原服务合同要求新的经营者继续提供服务时,往往都会遭到拒绝,由于消费者又提前失去了对预付款的实际占有,此时消费者就非常被动,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一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好、营业时间长的经营主体;二是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详细了解预付式消费服务内容,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索要充值凭证,保留充值记录,要特别注意收款方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负责人姓名一致,不一致的应要求经营者作出书面说明并加盖营业主体公章;三是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避免一次性高额充值,以防商家卷款走人,无处要回。四是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应及时向消协、市场监管部门等投诉举报,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