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芜湖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涉及商品房买卖、二手车交易、医美服务、食品安全、烟花爆竹等多个领域。记者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个案例予以介绍。
馒头添加糖精钠
法院判决要担责
2023年2月6日至4月4日期间,张某在经营某馒头店期间,非法将“甜源糖”(内含糖精钠)加入生产的小馒头中。抽检结果显示,小馒头检测出糖精钠(以糖精计)0.123g/kg,为不合格食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糖精钠的使用有严格的标准,违规使用会导致人体的肠胃消化酶分泌不正常,食欲减退,大量使用会引发食物中毒。馒头属于发酵面制品,相关国家标准中明确要求馒头生产加工中不能使用甜蜜素、糖精钠等人工合成甜味剂。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损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扰乱了消费市场的安全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或者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本案中,张某作为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公益诉讼纠正不良商家的违法行为,督促其整改、规范其依法经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医美服务涉欺诈
惩罚性赔偿警钟鸣
2021年10月14日,张某某办理某医疗美容公司会员,并参加充值1万元赠送1万元的优惠活动。2023年1月26日,张某某接受保妥适单部位(鱼尾纹)除皱、衡力瘦脸+下颌缘服务。张某某接受保妥适注射前,护士将一瓶未拆封的保妥适产品交由张某某扫码验证。注射后,张某某感觉刺痛感强烈,便要求重新扫码验证。此时护士拿出的药盒经扫码并未发现本次注射前的扫码验证记录,却有1月20日的扫码记录。护士称拿错药盒,又重新拿出一瓶已拆封药盒给张某某扫码,依然未发现本次注射前的扫码验证记录,却有1月13日的扫码记录。张某某认为某医疗美容公司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医疗美容公司给张某某扫码核验的是整瓶保妥适,注射的却是他人注射剩余的保妥适,且注射后张某某感觉刺痛感强烈,该医疗美容公司的销售行为具有明显的误导性质,构成消费欺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某医疗美容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某某15200元。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美的追求也日益提高,美容行业逐渐蓬勃发展,该行业中不规范经营、欺诈消费者的违法乱象频频发生。本案是典型的医疗美容不规范行为引发的纠纷,通过该案的审理,法院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既对医美机构起到警示、预防、震慑作用,也维护了医美市场的诚信和秩序。
净水设备有缺陷
依法维权获支持
2018年8月5日,聂某以3700元价格从某经营部购买由广州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前置配件净水器一套,由某经营部在当日送货并安装至聂某房屋内。2022年5月6日上午,聂某发现家中出现严重积水,于是拨打了广州某公司售后联系电话。广州某公司安排的维修人员于当日下午到达现场更换了爆裂的水管接头,但对净水器水管接头爆裂造成的经济损失,广州某公司、某经营部拒绝赔偿,聂某于2023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州某公司、某经营部共同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11020.14元。
镜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因本案待证的事实与该爆裂的水管接头有直接关联,去聂某家中的维修人员系经广州某公司培训、指派,现聂某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爆裂的水管接头原物被广州某公司指派的维修人员带走,故对于待证的事项无法鉴定的结果,应当由广州某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聂某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某经营部具有过错使得销售给聂某的净水器存在缺陷。法院最终判决:广州某公司赔偿聂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7714.1元;驳回聂某对某经营部的诉讼请求。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市场上,净水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当谨慎选择,遇到此类纠纷时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