凃俊明
日前,群友刘锁铭先生发来一张“老旧”图片,这是一份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陈年老酒价目表,见之稀罕之余,便掐指一算,也是68年前的“老古董”了。
端看这张出自广东某市的商业价格登记表格,令人不禁回味起那个时代里的物价、货币及百姓社会消费等民生境况来。“老古董”形显“老态龙钟”,表格却是数据昭昭,一目了然,给人阅后顿生一种新鲜感。
先来看看表中那个年月里,贵为“名酒佳酿”的市场零售价格:茅台2元8角8分/瓶,洋河大曲1元3角2分/瓶,老窖大曲1元6角8分/瓶,竹叶青9角4分/瓶,汾酒2元8角1分/瓶,大金奖白兰地5元0角8分/瓶,二锅头8角7分/瓶。
从表格里记载的当时市场行情看,被当今国人称之为“国酒”的茅台,还远远地跟不上“大金奖白兰地”,其“身价”仅仅站上金奖白兰地的“半腰”。尽管当年在许多场合里,中华老字号“茅台”佳酿是国宴上招待外宾的尊品,却也得出,在百姓行市里,茅台“虽高端显贵而非榜首鳌头”的结论。与此同代、同时期的类似江苏产洋河大曲、四川产老窖大曲则居于茅台的“半腰”上下。一直处在街头巷尾,那个时候就被坊间冠称为亲民“百姓酿”的二锅头,则服服帖帖甘居于1元以下,以“8角7分/瓶”守成在百姓餐桌上的酒杯里。山西的老牌子汾酒则以“2元8角1分/瓶”的价位,大有与茅台“2元8角8分/瓶”成逐鹿之势。
老酒老价话新市。翻看到此,当时的民生物价清晰浮现而来,内心自然久久不能平静。老酒仅作为万千商品之一,酒价仅反映市场商品经济洪流中的“一脉流”,抑或似“一滴水”。当年的老酒老价,对比68个年头之后的当今新市场新价格,已经是千倍以上的“差价”衍变,令人感慨我国国民经济经历的腾飞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