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分心驾驶”电子警察设备启用中
日期:02-29
本报讯 “分心驾驶”危害大!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哪怕只是走神几秒钟,或者开车时的一些“小动作”,瞬间就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记者昨日从芜湖公安交警获悉,近日,一驾驶人驾车途中低头捡手机,事故瞬间发生。
近日,在繁昌区,赵某某驾驶白色SUV沿S339线由南向北行驶。途经S339线67KM+500M处时,因低头捡手机导致车辆失控偏离到对向车道,与邹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双方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经交警认定,赵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记者了解到,目前,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在加大交管科技应用,启用“分心驾驶”电子警察智能管理设备,并定期公开曝光,不断促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将处警告或50元罚款,记3分。分心驾驶行为,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分心一秒,危险十分。芜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专注驾驶,拒绝分心,安全出行。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