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经开区总体规划,现对万春东路以南(新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复核情况予以补充公示,公示自 2024年 1 月3日至 2024年 1月7日止,公示内容若与实际不符,请及时反映。 电 话: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5841015 万春街道纪工委:2910030 万春街道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办公室:2910119 举报信箱地点: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万春街道办事处 公示人:万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日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经开区总体规划,现对万春东路以南(新胜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复核情况予以补充公示,公示自 2024年 1 月3日至 2024年 1月7日止,公示内容若与实际不符,请及时反映。
电 话: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5841015
万春街道纪工委:2910030
万春街道重点工程(征地拆迁)办公室:29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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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街道办事处
公示人:万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