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告诫函来了
日期:12-30
本报讯 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2月29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特意发出“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依法经营,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等。
根据提醒告诫函,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宾馆酒店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价格公示牌,不得无故取消订单,不履行或拒绝履行价格承诺。餐饮等服务行业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停车收费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经营粮油肉蛋菜奶药等重要民生商品的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食品经营单位要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把食品及原料进货质量关,不生产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严禁“两超一非”、假冒伪劣、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各重点产品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严把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严防不合格“一老一小”用品、燃气器具、冬季取暖电器、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流入市场。
连日来,芜湖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也特意开展了民生消费重点领域价格检查,现场检查超市、餐饮点、停车场、水果店、药房、电影院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行业。针对发现的部分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现场责令改正。接下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的,请保存好相关票据等证据材料,及时拨打12345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 芮娟 实习生 宋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