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
日期:12-29
本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医保局获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3年)》近日出台。在国家统一医保药品目录外,我省将17个省内医疗机构制剂、1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
截至目前,我省已连续两批累计将172个医疗机构制剂、83个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据悉,我省统一支付政策,统一明确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30%;中药饮片原则上参照甲类药品管理。
为适应信息化标准化需要,统一为医疗机构制剂与中药饮片制定“身份证”,明确制剂的国家代码、名称、剂型、规格、医保支付标准、限定使用等10项要素,明确中药饮片的国家代码、名称等3项要素,并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做好更新维护与属性标识,便于全省统一掌握、统一执行。
我省支持中药创新,新纳入的17个医疗机构制剂中,有14个为中药制剂,占比达82.35%;累计纳入的172个医疗机构制剂中,中药制剂共144个,占比达83.72%。据悉,更多的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同时,进一步支持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