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日期:07-01
本报讯(记者 李莉)6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昌生主持会议,副主任郑晓艳、汪发进、姚贵平、张琼及秘书长沈永平参加会议。副市长王所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志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革明、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听取和审议了《铜陵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通过了《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与县区经济提质增效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了2026年度部分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通过了人事事项(另发)。
会议要求,要强化理论武装,锚定正确履职方向,坚持把学习党的政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扣中央部署系统研学,做到融会贯通,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动能。
会议强调,要发挥人大职能,聚力服务全市大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职权,推进多部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要围绕经济运行、民生保障、司法工作开展精准监督评议,要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民生实事票决、代表建议督办等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为幸福铜陵建设提供法治支撑。要抓实自身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对标“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全方位锤炼干部综合素养,创新工作机制,锤炼忠诚务实、尊崇法治的人大队伍,以过硬作风树立人大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