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审批做“减法”便民利企做“加法”
日期:06-18
本报讯(记者 邓妍)记者6月12日从市消防救援局获悉,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消防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该局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多项便民利企新举措,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相关事项进行了优化调整。
此次调整坚持“放管结合、宽进严管”原则,进一步放宽了准入条件,对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申请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审批“减法”激发市场发展活力。
在简化流程的同时,消防服务保障也同步到位。针对有需求、主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场所,全市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法依规受理业务,严格按照法定流程与时限开展检查工作、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做到服务不缺位、标准不降低、放权不放责。该局将免予开业前检查的场所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各区县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强指导,督促指导场所负责人切实扛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日常防火巡查与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全力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守住全市消防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