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泽 姜蕊)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多元化多样化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我市推出系列住房公积金优化调整新政,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消费”的政策红利。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创新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场景,将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缴纳契税、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支付自有住房物业费纳入支持提取范围,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全周期消费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对现有“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提取政策作出优化调整,取消政策中对于职工购房的地域限制,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外购买商品住房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政策提取其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助力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同时,做好重点购房人群的支持和保障,对新市民、青年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其最高可贷额度上浮20%;对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二孩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上浮20%、三孩及以上家庭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