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俭”字当头 提升公车使用效能
日期:03-03
本报讯(朱敏 章莉)近年来,市财政局精打细算做好市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全力推动公务用车降低运维成本、提升使用效能。2025年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较上年下降5%。
做好集约化管理,推动公务用车绿色转型。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五统一”,严把购置经费关,以存量控增量,坚持非必要不更新,通过延长公车使用年限、公物仓有效调剂和集中报废处置等方式,不断提高公车使用效益。自2023年以来,市管中心共处置107辆车,上缴财政处置收入59.12万元,跨层级从全国公物仓调剂汽车2辆,市级部门间调拨汽车10辆,节约购置经费220余万元。确需更新一般公务用车的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市内公务出行更新纯电动汽车,市外公务出行适当更新混合动力汽车。改革以来,市级更新新能源车辆比例由改革前的15%提升为100%。
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降低公车运行成本。市财政紧扣公务车辆更新趋势,针对公车燃修费预算居高不下,在全省率先制定新能源公务车辆燃修费定额标准,打破了原来的单一定额模式,对车辆的燃修费用预算实行分单位分类型的分档管理,单车定额标准平均下降约70%。同时积极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对燃油车的运行费预算压减20%,对新能源的运行费压减10%。以我市市直51辆新能源车辆为例,改革前按照原燃油车标准预算数为96.2万元,改革后新标准预算数为34万元,下降约60%。
加强监督监管,为公车规范使用“立规矩”。出台市级过紧日子支出事项负面清单,首次以清单形式划定公务用车使用“红线”,从配备、使用、租赁三个维度列出10条禁止性规定,对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配备等行为亮明“红灯”,使公务用车使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依托预算一体化平台,设置“双向阻止”动态监控,拦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公车运行经费支出。在保险、加油、维修定点管理的基础上,对社会化车辆租赁实行定点租车,确定了租赁服务企业及收费标准,租赁车辆一律采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化操作,采取全程网上派车、结算,用车情况接受全程监管,有效降低单位用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