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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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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铜陵日报

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日期: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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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革明

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聚焦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检察忠诚纯度

真学真信,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市检察院全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双随机”开展专题交流研讨7次;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集体学习。

走深走实,做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用好四级联学模式,分级分层组织各类专题学习40余次,开展交流研讨100余人次。自觉对标对表查,领导班子查摆问题9项,普通党员查摆问题98项。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4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37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7项,着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铜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刊载。

高质高效,落实政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2025年,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65件次。持续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和成果运用,建立周总结、月调度、双月汇报工作机制,制定整改措施114条,制定完善制度23项,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善作善成,推进党业融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党组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持续擦亮“淬铜检心”党建品牌,锻造“清铜剑”“检护归途”“检约365”“铜心·共益”等“1+4”党建品牌矩阵,相关做法被《党建参阅》《检察日报》报道,被省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推介。经验做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党建调研课题荣获全省机关党建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调研成果一等奖。

二、聚焦发展大局,强化履职担当,提升检察服务精度

坚决守护安全稳定防线。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12件596人,批准逮捕280件39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19件1787人,提起公诉900件1345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14件14人,起诉29件31人。受理审查起诉邪教类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1件1人,起诉1件1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5件27人,起诉4件1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人,书面纠正违法1件。持续开展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工作,起诉电信诈骗犯罪95件210人。

精准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4人,提起公诉56人,追赃挽损9000余万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助推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件51人,开展侵犯企业利益立案监督7件,召开涉企案件(事项)听证会16次,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铜官区院办理的查某串通投标案,获评长三角法治精选案例。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落实“访企入村”要求,深化检企对接机制,走访民营企业95次,接待企业经营者来电来访25人次,深入企业开展专题普法活动10场次。

积极助力市域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起诉163件231人,同比上升14.9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890件1344人,适用率85.98%,确定刑量刑建议被采纳率96.67%。积极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深挖案件背后的制度机制、管理监督等方面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件。义安区院、郊区院针对辖区诊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枞阳县院就兽药经营主体证照不齐全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牵头构建的“信用建设”体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案例,被评为全省2025年度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十大优秀案例。

肃贪反腐惩治职务犯罪。加强监检衔接,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1件56人,起诉36件3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厅局级干部2人,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共计529.48万元。坚持行贿及受贿同查,斩断“围猎”利益链,起诉行贿犯罪3人。扎实推进医保基金领域和殡葬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检察侦查工作,立案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

倾力守护生态幸福铜都。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25件62人。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2件,制发检察建议45件,提起诉讼9件,法院裁判支持生态修复补偿金、惩罚性赔偿金等1090万元。注重标本兼治,铜官区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郊区院全程跟进监督长江岸线生态资源保护;市检察院报送的《“长江防护林问题”专题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聚焦人民至上,强化民生保障,提升检察为民温度

积极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坚决守稳群众身边安全。针对交通、市政工程、消防等领域存在的安全突出问题,立案24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3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提出惩罚性赔偿金291万元。实地走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市场18家,摸排线索问题16个,立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

“检爱同行”呵护少年儿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24人,起诉22件27人。义安区院办理的张某某猥亵儿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5人,起诉53人;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改表现的,不起诉16人。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33次,受众2000余人。

法治维权纾解民生所困,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针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群体维权困境,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0件,支持民事起诉227件,涉案金额356万元。深入开展守护“半边天”行动,义安区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就业性别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枞阳县院“护她·益家”工作室入选安徽省“皖家平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养老机构食堂安全问题立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审慎稳妥办理涉军人军属案件。

“温暖控申”化解矛盾纠纷,急民所急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共受理各类信访件954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率均为100%。妥善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14件,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两级院领导包案办理“三类案件”48件,包案率100%。与市中院建立“两院”涉诉信访信息沟通机制,促进信访案件共同化解。落实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检察机关入驻中心常态化、全覆盖。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作用,发放救助资金20.5万元。市检察院与枞阳县院联动救助的王某莲母女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四、聚焦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提升检察办案力度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刑事监督立案15件,监督撤案4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22件次,纠正漏捕、漏诉3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市检察院刑事抗诉办案团队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持续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扎实推进“除尘2025”专项行动,提出监督意见70件;持续加强“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全流程监督,提出监督意见97件。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2025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427件。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办理案件107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17件。市检察院办理的某买卖合同纠纷跟进监督案、枞阳县院办理的王某某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均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强化审判违法监督,办理案件21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有力维护司法程序严肃性。深入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强化执行监督,办理案件35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采纳率100%。深化协同联动,与市委政法委建立衔接机制,靶向破解执行难题;义安区院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发现问题线索13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立足行政诉讼监督,促进共治共赢,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12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4件。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加强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在个案办理中的全链条联动,提出检察意见85件,跟进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件,确保罚当其错。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特色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深入推进最高检“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市检察院办理的陶某改诉某镇政府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44件,磋商结案10件,制发检察建议100件。聚焦可诉性,着力以“诉”的确认推进公益保护,提起诉讼17件。枞阳县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城镇污水管网维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义安区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新四军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典型案例;督促整治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管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2024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优秀案例。

五、聚焦素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发展厚度

坚持德才兼备,培育人才“生力军”。推进实施“青年检察人才成长营”计划,建立“成长导师”帮带机制,联合高校举办“综合素能提升班”,组织“铜检讲坛·检察干警上讲台”10期次,开展检察干警听庭评议活动31次,定期开展“检初心 YUE分享”青年读书分享沙龙,干警综合素能显著提升,两级院共有18名年轻干警获提拔重用。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中,实现历史性突破,2025年全市共有7名干警获得全省“业务能手”荣誉称号。两级院主持省级课题研究4项,2篇论文全国获奖,48篇理论文章公开发表。

从严管党治检,架稳纪律“高压线”。强化日常管理,制定《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负面清单》,强化全过程透明监督。突出重点强化检务督察,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加强管理。加强离职人员管理,制定《离退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5项职责、10项禁令,切实规范离退休人员行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01件,全市检察干警连续三年保持“零违纪”。

夯实基层基础,激活发展“动力源”。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优化业绩考评体系,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提升行动,制定《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规定(试行)》,构建“权责明晰、量化考核、刚性问责”的制度闭环。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466件,同比上升429%。市检察院因地制宜打造“检韵丹心”机关文化品牌;义安区院“义心铜廉”检察文化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六、聚焦阳光司法,强化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3次,提请任免检察人员35人次,4名检察官接受市人大履职评议。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持续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走访联络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评查和专题视察工作260人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义安区院“人大+检察”工作机制被多个中央、省级媒体推介。

畅通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加强检察听证和人民监督员工作,两级院共举办检察听证158 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办案195件次。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92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发布各类工作信息8786条,省级以上媒体转载原创信息245条。讲郊区院制作的微电影获评全省“十佳作品”。

2026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筑牢政治建设之基,以更高站位把准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体系,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走深走实。注重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全会精神与检察工作实际深度融合。健全闭环落实机制,将全会部署细化为具体工作方向和履职要求。

二是持续走好为大局服务之路,以更优履职助力铜陵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协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助力平安铜陵建设;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保障智造新铜都;持续做实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力度,助力建设生态幸福城。

三是持续守好为人民司法之本,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立足民心所向,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落实和规范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

四是持续扛好为法治担当之责,以更大作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恪守法定职能,做到“三个善于”,推进“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注重发现和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裁判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依法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五是持续抓好为事业赋能之要,以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站位筑牢对党绝对忠诚。强化干警素能提升,深化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常态化开展品牌创建,以更高标准夯实发展根基。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