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剑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届铜陵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及办理情况
一年来,市政协常委会在中共铜陵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通过提案履行政协职能,共提出提案323件。经审查,立案274件,并案后交办245件,其中,委员提案192件,占70.07%;集体提案82件,占29.93%。经58家单位深入协商、认真办理,所有提案均已办结,委员反馈的满意率为98.9%。86.86%的建议得到采纳或列入计划,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04件,占37.96%。委员们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建言献策。关于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铜基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等一系列建议,市工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纳落实,通过精准培育与政策赋能,推动铜陵海螺、金隆铜业、中色正元等3家企业获批国家级5G工厂;铜陵有色中试平台成功入选工信部名单,实现我市国家级产业平台“零的突破”;铜基新材料产业集群成功跻身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铜”的金字招牌愈发闪亮,铜产业主导地位更加凸显。关于建设省级铜陵白姜种苗实验室的建议,切中产业发展关键,农业部门主动对接省市相关单位,推动“铜陵白姜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实验室”正式揭牌成立,为我市持续做好全球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构筑了坚实的科技平台与创新支点。
政治建设方面提案9件,占3.28%。委员们围绕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等方向建言资政。关于解决五中西藏班办学问题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教体局会同发改、财政、自规等部门积极推动学校扩建用地问题解决,错那班学生宿舍楼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关于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发挥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的建议,市政协在制定年度民主监督工作方案,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时予以采纳。关于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非公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发挥村干部领头羊作用等建议,市委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将建言转化为做好“四个凝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举措,切实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与自觉行动。
文化建设方面提案50件,占18.25%。委员们聚焦赓续城市文脉、繁荣文化事业、提升育人水平等领域精准建言。关于全面恢复举办中国(铜陵)青铜文化节的建议,推动青铜文化节成功重启并提质升级,本届文化节深度融合文旅推介、产业论坛与招商洽谈,实现了文化品牌活动与经济发展实效的有机统一。关于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的建议,教育部门积极采纳,制定全市教育布局优化调整重点任务清单,促进优质资源均衡配置,加快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铜官区、郊区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关于优化“小四门”考试难度设置的建议,体现到我市中考分值调整相关政策文件中,将“双减”要求转化为减轻学生负担、优化教育生态的制度性成果。
社会建设方面提案88件,占32.12%。委员们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问题建言献策。关于做好“一老一小一残”精准服务的建议,市民政、教体、残联等部门积极采纳落实,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儿童成长环境更加友好,残疾人关爱保障更为坚实,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守护“朝夕美好”。关于加强群众用药安全监管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联合卫健、医保部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库)建设、开展药品“清源”行动,进一步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针对解决园区员工上下班出行难的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城管局、园区管委会积极响应,构建起“普惠公交+循环专线+企业定制”的公交网络,增设共享单车精准接驳点,切实将委员建议转化为改善员工便利出行的实际成效。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23件,占8.39%。委员们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绿色低碳转型,围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城市安全韧性、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献计出力。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攻关力度,《铜尾矿作道路材料应用技术规程》成为省地方标准,矿冶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循环经济、无废城市特色品牌擦得更亮。针对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建议,市住建局认真采纳,以质量为先导,扎实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市县两级城市生命线工程重点领域全覆盖,形成具有铜陵特色的城市安全治理新模式。关于加强我市通江水体生态治理的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吸纳,推动我市加快构建覆盖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区域联动的水环境治理与风险防控体系。
二、提案工作主要举措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主动对标对表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提案工作政治属性,自觉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频。市政协党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将重点提案督办纳入年度协商计划,在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提案制度机制等方面加强统筹指导,持续巩固和强化提案工作的全局性作用,切实做到提案提出体现政治立场、提案审查严守政治标准、提案办理彰显政治效果、提案督办压实政治责任。
(二)突出质量导向,提升提案建言水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指示精神,把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生命线。强化提案策划和征集引导,面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编印提案参考选题,召开知情明政通报会议,组织委员从发展所需、人民所急、专业所长精准选题,深入开展调研、务实建言献策。编印优秀提案案例,组织开展撰写经验交流和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委员建言能力。根据党派、专委会、界别特色开展“订单式”约稿,做实集体提案培育和履职成果转化工作,全年形成集体提案82件,其中21件被列为重点提案,以集体提案引领整体质量提升。健全联合审查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及时与委员沟通“撤、并、转”情况,切实做到提案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
(三)坚持多措并举,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充分发挥市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提办双方协同联动。全年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通过批示指导、专题调研、座谈协商等方式,带头督办、领办重点提案45件,对《重要提案摘报》作出批示13件次,有效传导办理责任、提升落实效力。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建议转化为政策举措,促进办理从“答复满意”向“落实见效”转变。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持续探索创新模式,如市教体局开展“观摩体验式”办理,增强委员参与感,市农业农村局建立“承办单位+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三方会商机制,提升办理透明度,办理工作整体质效持续提升。
(四)深化全程协商,凝聚提案工作合力。坚持将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始终,以协商促落实、增实效。搭建提办双方常态化协商平台,推动面对面协商、全过程互动,做实提案办理责任清单和结果清单,提升办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全员参与、扩面协商”等有机融合,各专委会、界别(界别联组)对口督办提案229件,结合调研考察等活动开展督办45次,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协商督办格局。强化跟踪问效协商,围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案开展“回头看”,针对委员在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人才公寓入住难、体验感较差等突出问题,共商办法对策,延长办理链条,助推提案成果真正落地见效。
一年来,市政协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提升提案质量、增强提案办理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拓展提案成果运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三、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提案工作意义重大。市政协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务实创新,增强效能,更好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工作中的全局性作用。
(一)聚焦中心大局,进一步提高建言精准性。坚持把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提案工作的根本指向。紧密围绕“十五五”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要改革,组织委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调研。引导委员和提案者聚焦“创新之问”,重点围绕做优做强首位铜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城乡融合与文旅融合、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绿色转型建设生态幸福城等关键领域集思广益、精准建言,确保政协智力成果有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具体举措。
(二)树牢精品导向,进一步增强提案实效性。将质量建设作为提案工作的核心,推动“提”与“办”两端发力、协同共进。强化精品供给,制定“提精”提案实施意见,以提案“十二有”为目标,系统加强选题培育、调研支撑和审查把关机制,着力提升提案的精准度、专业性和操作性,从源头上保障建言“含金量”。优化办理闭环,持续深化提案工作“321”机制,强化“三张清单”管理,依托“双周督办协商会”平台,实现对建议采纳、计划落实、成果转化的全过程跟踪问效,切实提升提案成果转化率与委员满意度。
(三)丰富协商方式,进一步彰显成果转化力。将协商民主理念深度融入提案工作各环节,以高质量协商促进高质量落实。完善分类精准协商机制,将协商贯穿于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坚持因案施策,解决问题类提案注重开展专题调研协商,推进项目与监督类提案注重组织实地考察协商,完善制度与增进共识类提案注重深入座谈研讨协商。创新多元化协商载体,在坚持和完善市领导督办领办重点提案示范机制的基础上,开展跨年度提案联动协商,实现协商与落实的良性循环,推动提办双方及利益相关方在更为开放、便捷的渠道中深度互动、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