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雨
近闻一位在某政府机关工作、曾受过党纪处分的大学同学,前几天被组织任命为部门“一把手”。笔者在为同学成长进步高兴的同时,也为组织人事部门大胆任用有“污点”的干部击掌叫好。
曾几何时,不少地方和部门将“污点干部”视为“洪水猛兽”,犯错误受处分的干部一旦沾上“污点”,即打入“冷宫”,从此终结“政治生命”,这是对“污点”干部和革命事业极大的不负责。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或因工作失误被追责,或因一时糊涂而犯错……只要“污点”干部痛定思痛,认识汲取教训,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迎头赶上,一样能成为对社会有用、对事业有贡献的人。因为干部沾上“污点”而放弃他们、弃之不用,极有可能导致对方产生逆反心理,心灰意冷,甚至破罐子破摔,犯更大的错误。
实际上,我党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历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分只是方法,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才是目的。更何况,他们中不乏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对于他们,处理之后,组织上更要靠上去做思想工作,多关心,让他们放下包袱。尤其是在当下,党员干部的问责机制已长效建立,因犯错被追责问责的人难免会出现。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年1月10日消息:仅2024年,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就达88.9万人。如何帮助“污点”干部知过改过,对于成绩突出者不计前嫌大胆任用,帮助其完成政治生命的“二次升华”,则是组织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思考解决的问题。
是什么原因让“污点”干部政治前途变“终点”呢?除了有人戴“有色眼镜”,总认为“污点”干部素质差,“老鼠变猫――变死不高”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现在任用干部要承担识人用人责任,为了怕担责,便干脆将“污点”干部弃之不用。无论哪种情况,都有悖于干部任用原则,既浪费人才,也贻误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在“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今天,我们对待“污点”干部,要有一颗包容的心,真心感化,诚心帮助,该大胆使用的就大胆使用,让他们重拾信心,轻装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