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路璐)为切实做好冬季森林防火专项工作,日前,我市发布2025年第4号总林长令,对各级林长扛起森林防火政治责任、主动深入责任林区开展防火巡林督导、推深做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提出要求。
总林长令指出,各级林长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压实全市各级林长责任,特别是镇村级林长责任。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落实“定人、定责、定格、定图”要求,确保山有人管、路有人守、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打通森林防火“最后一公里”。
总林长令强调,各级林长巡林必须紧盯“两个高峰期”,采取超常规硬措施。各县区政府要印发《禁火令》,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强化属地火源管控,要把野外火源管控放在火灾预防首要位置,围绕落实重点人群监管、重点部位管控、重点涉火场景、林下可燃物清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降低火灾发生风险。
总林长令要求,各县区要组织国有林场及乡镇、村规范防扑火物资管理,全面开展装备清点和维保,集中开展蓄水池和蓄水桶补水作业,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各森林专业和半专业队伍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高火险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要加强信息化和科技化技术应用,加快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护系统、火险因子监测系统发挥成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信息报送,严禁漏报、瞒报,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同时,各县区要开展森林防火主题宣传,组织力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涉林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开展敲门行动,全面加强群众的责任、安全和法治意识,推动群防群治。各级林长要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专项督导,及时通报情况,对火灾频发或因森林火灾责任制不落实、火源管控力度不够、组织扑救不得力、火灾隐瞒不报、隐患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