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底线 以优质数据护航 “十五五”高质量发展
日期:11-18
□谢宏豹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更是宏观决策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战略,离不开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统计数据治理正迎来深化改革的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围绕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批示40多次,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当前“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仅是对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精耕数据“责任田”,把准发展“风向标”
搞准搞实统计数据,将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是党和国家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重要依据。《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明确要求从“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一致性、适用性、可获得性和经济性”7方面推进统计质量治理,其中准确性位居首位,凸显了数据真实性的核心地位。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源于责任链条的严密性。“十五五”时期,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老动能转换、新旧业态交织的特征,统计工作面临更多复杂场景,必须将责任落实贯穿数据生产全流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计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责任体系,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筑牢法治“压舱石”,激活数据“新动能”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治是统计工作的根本保障,更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核心支撑。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首次明确“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立了“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新增“国家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等重要条款,为“十五五”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遵循。要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施行为契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将统计法治培训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织密统计法治“防护网”。要强化统计法治监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格落实“列举加兜底”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自行修改统计资料、暗示填报虚假数据、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等违法行为,让依法统计成为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勇担时代“新使命”,释放统计“源价值”
“十五五”时期,统计工作的使命不仅是“数清家底”,更要“用活数据”,让数据从“数字符号”转化为“发展动能”。要立足“数库”定位、彰显“智库”价值,紧扣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科学反映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绿色低碳、民生福祉、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重点领域的进展成效,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引导各地各部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要打破数据壁垒、促进融合共享,加强部门统计数据共享共用,加快建立融合传统数据与大数据为一体的数据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甄别数据的准确性,从根本上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和统计分析水平,让统计数据在服务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更大作用。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回望“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已初见成效,我国统计体系正从“传统报表型”向“智能治理型”跃迁。进入“十五五”时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既是底线要求,更是发展支撑。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夯实数据质量根基,提升统计监督效能,释放统计数据价值,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数据基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作者单位: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