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日期:11-14
□郑 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战略任务进行专章部署,为我们推动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强劲动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基石,唯有牢牢掌握科技发展主动权,才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根基。
一、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自立自强根基。《建议》指出:要“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核心在于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全链条创新生态,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性转变。一要夯实基础研究源头供给,布局重点实验室体系,强化原始创新能力。二要聚焦产业链的安全与未来竞争,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组织体系化攻关,突破“卡脖子”困境。三要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梯度培育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此,我市要将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支撑,围绕先进结构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耦合,实现传统产业向创新驱动型升级,为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筑牢产业基础。
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新质生产力生成。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关键在于构建双向互动机制。一要以市场需求牵引科研方向,形成“产业出题、科技答题”的协同体系;二要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兴产业,通过技术突破开辟全新市场空间。这一过程需要搭建完善的成果转化体系和中试熟化平台,破解从技术创新到生产线的“死亡谷”和“达尔文之海”。在实践层面,既要运用新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老树发新枝”;又要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通过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最终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与效率跃升,让新质生产力在产业沃土中茁壮成长。我市要聚焦“4+N”未来产业布局,在未来材料、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健康四大领域强化技术储备与产业培育,通过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加速新质生产力在区域落地生根。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构建创新企业梯队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抓手。为此,我们要构建一个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梯队式、差异化的培育体系,形成“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型龙头企业”的良性发展,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对初创企业,侧重普惠性政策与孵化载体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励,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其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成为创新中坚;对领军企业,发挥其“链主”作用,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我市要持续深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将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为创新主力军,通过梯度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多元生成主体。
四、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大格局,为创新发展汇聚各类优质资源。要依托共建研发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发展“飞地经济”等模式,实现“研发在外地、转化在本地”的协同创新。通过深度融入区域发展,促使创新资源从“被动承接”转向“主动整合”,从“点状聚集”升级为“网络化生态”,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持续的外部滋养和强大的系统支撑。我市要积极主动地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依托区域创新资源密集优势,与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稳定合作机制,推动创新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
五、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创新发展生态。要坚持“破立并举”,一要破除“四唯”的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二要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三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完善职务发明权益分享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支持体系。我市要以《建议》部署为指引,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政策供给,促使各类创新主体协同高效、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让科技的活水充分流淌在产业发展的田野上,为新质生产力培育营造一流制度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