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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铜陵日报

“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

日期: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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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理论       上一篇    下一篇

□章彩云

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以来,我市着力推动乡村面貌由表及里、形神具备的全面提升,涌现出了犁桥、金塔、金凤、凤凰山等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和美乡村。但与此同时,群众参与度不足、有效覆盖面不广、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等现实问题仍亟待解决。收官“十四五”,布局“十五五”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要坚持把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切实增强乡村建设的项目化、机制化。具体工作中,建议把握好四对关系,健全四类机制。

一、把握好“近和远”的关系,反复征求意见,坚持“群众最需要什么就干什么”,健全谋划机制

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也要着眼长远,契合乡村发展“大蓝图”。这意味着乡村建设必须兼具现实针对性和发展前瞻性。要以给群众讲清楚讲明白政策和导向为前提,“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引导结合,重点把好“三关”,和群众一起决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先干什么后干,在反复征求意见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中,将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一是把好建设项目编制关。县区一级应当以精品示范村、中心村、幸福河湖建设等重大项目为牵引,建立以农业农村部门乡村建设项目库为基础、其他涉农重大项目库为支撑的“双库”布局,完善跨部门的信息共享、项目共建机制,印制申报指南。镇、村结合村庄规划和实际需求,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基础上,确定建设项目。二是把好建设项目审核关。针对镇村拟建设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重点审核政策合规性、建设可行性、资金合理性等,同时对项目地点(范围)、工程量、估算金额、群众关切等具体内容实地核查,综合提出审核意见反馈镇村再行优化调整上报。三是把好建设项目要素关。对调整后的项目清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自规等业务部门就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会商修改完善后动态入库,确保所有建设项目“谋得实、立得住、能实施、管得好”。

二、把握好“急和缓”的关系,突出因地制宜,坚持“什么最利于发展就建设什么”,健全建设机制

“今天的布局就是明天的格局”,面对庞大的建设需求和有限的资源资金,必须分清主次先后,优先解决突出短板,优先支持人员集中区域,避免“撒胡椒面”。在资金统筹上,坚持“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整合上级奖补、县级配套、帮扶资金、专项债券、社会投入等各类资金,分层分类推进入库项目建设;在分类管理上,按谋划类、续建类、新建类动态管理,按类型(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分类储备。并根据村庄不同类型和发展阶段,实行差异化投入。对集聚提升型乡村,以生活服务型投入和建设为主,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和生活质量等值化,做好乡村建设的“加法”。对偏远地区的人口流失型乡村,特别是人口大量外流的乡村,结合教育布局优化调整,提出“减量”发展标准。对名副其实的“空心村”,有序开展复垦复耕和土地整治,以生产服务型投入和建设为主,让人口“空”了的乡村“实”化农业产业。对富有特色资源、保护开发的乡村,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保护措施,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三、把握好“建与管”的关系,深入调查研究,坚持“谁受益谁管理”,健全管护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指出要“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乡村建设一定要在“建”和“管”环节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一是村规民约强治理。要督促村级完善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并通过村民理事会负责组织和协助乡村建设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规划制定。二是有益活动促治理。要充分发挥示范户的带动作用,形成“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连多村”的良好格局。专门出台办法,对符合规定的、技术难度不高的小型建设类项目,发动群众投资投劳,共同参与建设。三是广泛参与帮治理。要积极引导各类“新农人”带来资金、技术和经验,为乡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资源。义安区西联镇“土著”朱国正在2013年犁桥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之初就同步谋划建设古民居项目,十年磨一剑的“犁桥”品牌,创造了开园2年游客超500万人次营收超2亿元的佳绩,并成为2025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安徽主场举办地。四是促进增收自治理。乡村实现长效常态发展的重点是需要良性的自我循环,要将乡村产业与乡村建设同步谋划,通过“和美乡村+产业+文旅体商”模式,深度挖掘乡村多元价值。

四、把握好“抓与放”的关系,坚持“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放手时就放手”,健全运作机制

在乡村建设的全链条中,政府既不能放任自流、疏于监管,也不能大包大揽、出位越位。关键在于明晰政府、市场、村集体和农民的权责边界,做到“抓”有力度,“放”有尺度。一是“抓”住顶层设计与关键环节,确保方向不偏、底线不失。政府着力强化规划引领、政策供给、标准制定和监督管理。在规划上,确保建设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紧密衔接。在政策与标准上,制定和完善项目入库评审、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管、竣工验收、长效管护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在监管上,强化全过程监督,严格验收程序,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二是“放”开具体事务与运营环节,激发内生动力与市场活力。对于乡村建设的具体实施和建成后的运营管护,要善于向市场、村集体和农民主体放权。在建设上,鼓励支持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参与力所能及的建设内容。在运营管护上,探索设立公益性岗位、使用者付费制度等多种方式,引导承担日常管护责任。同时,积极引入社会主体和专业运营机构参与。三是优化动态管理与效能评估,提升生命力和实效性。要建立乡村建设动态调整优化机制,定期评估梳理,对无法实施或不再符合实际需求的项目,及时按程序调出;对需要优化完善的项目,及时调整更新。同时,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综合评估,作为后续项目谋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作者单位:中共义安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