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900元退款提振民企投标信心
日期:10-21
本报讯(记者 陈燕飞)“就900元的事,没想到政府部门这么较真。”日前,我市一家民营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拿着退回的专家评审费,对联合检查人员感慨地说,这不仅帮企业要回了钱,还让整个行业都受了警示,以后参与投标更有底气了。
看似一笔“小额”的违规收费案,恰恰成为守护民营企业交易权益、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的生动注脚。
今年7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招标代理“隐性收费”“强制摊派”问题,开展招标代理领域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当核查本地民营物业企业中标的一个物业项目时,一组数据差异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交易管理科科长陈珍告诉记者,招标代理机构A公司与招标人签订的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且招标文件中公示的收费标准与合同完全一致,但A公司提供的发票和转账记录显示,实际收款金额却是3900元,多出来的900元,成了待解的疑问。
“面对问询,A公司给出的解释是‘专家评审费’,却无法提供让成交供应商支付该费用的法律依据。”陈珍表示,进一步核查发现,这900元既未写进招标代理合同,也未在招标文件中公示,成交供应商从投标到签约的全过程,未收到任何关于额外收取评审费的告知。
“评审专家是项目单位依法组建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让成交供应商买单无法律依据。”陈珍说,该企业行为属于“利用交易优势地位价外加价”,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加重了民营企业负担,更扰乱了市场秩序。
针对该行为,检查组要求A公司立即停止违规收费,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900元,并开展批评教育,同时全面排查代理项目的收费情况,确保今后所有收费行为严格对标合同与法规。
陈珍表示,这起“小案”并未止步于单一企业的整改,该案推动了我市“协同监管护企机制”的落地实践,通过整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的监管资源,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执法协同,让以往因职责分散难以发现的“小额违规”无所遁形,“哪怕是百元级的违规收费,只要侵害民营企业权益,都会被纠正。”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还同步在官方网站开辟线索征集通道,鼓励市场主体举报招标代理违规收费问题线索,消除民营企业的投标顾虑。今年上半年,我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招标采购中的中标率达到86.4%,这一数据的背后,正是一个个类似“900元小案”积累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