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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铜陵日报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奋力书写新时代地方立法铜陵答卷

日期: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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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2022年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与铜陵学院合作创办的铜陵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正式揭牌成立。

2025年6月25日,枞阳县雨坛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

2023年8月16日,省人大立法研究中心到铜陵市律师协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成效”课题调研。

2024年6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2024年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在铜官区天井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2024年度立法计划论证会。

2023年9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义安区五松镇惠泉社区召开。

2022年7月28日,郊区周潭镇法律服务所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2024年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市综合服务中心召开。

自2015年9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铜陵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担使命,积极作为,在法治建设的征程中稳步前行。

十年来,铜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职责,始终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共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16件,修改3件,对推动铜陵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重点领域法治供给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回应民生关切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实践,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转化为具体法规条文,让每一部法规都饱含民生温度,确保法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立发展之法,为高质量发展夯基赋能。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城市发展需求,积极发挥立法引领作用,制定出台《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不仅是对铜陵改革发展进程中新经验、好做法的系统提炼与固化,更是针对市场培育动力不足、要素保障供给滞后、企业群众办事存在梗阻、监管执法不够规范等制约铜陵营商环境优化的“痛点”“堵点” 问题,精准设计相关有效的制度措施,切实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推动铜陵市营商环境迈向新高度。

立民生之法,绘就幸福生活法治底色。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地方立法工作前进的方向。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聚焦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悬空老人”问题,先后出台《铜陵市居家养老促进条例》《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在城市精细化治理领域,以法治为笔,勾勒文明宜居新图景。通过制定养犬管理、住宅电梯安全、文明行为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等一系列法规,为社区环境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公共交通服务等民生场景立规矩、明责任,推动城市治理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转变。

立生态之法,筑牢绿水青山法治屏障。相继出台《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铜陵市城市绿化条例》《铜陵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4部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利剑破解污染治理难题,全力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尤为亮眼,该条例聚焦黑沙河流域治理、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等住建领域“硬骨头”,直击生活污水排放管理中的顽疾。

立文化之法,激活地域文明传承密码。铜陵历史悠久,采冶铜的历史始于商周、延绵3500余年,新中国第一炉铜水、第一块铜锭也出自铜陵,因此,铜陵素有“中国古铜都,当代铜基地”之美誉。目前,铜陵现存有大量以铜矿冶文化为代表的工业遗存遗迹,为守护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增强城市独特的文化标识,传承厚重的工业文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铜陵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这部省内首部工业遗产保护立法,聚焦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中的难点与痛点,从工业遗产的定义范围界定,到明确各管理部门职责,从系统的普查认定机制,到科学的保护利用举措,再到严格的法律责任设定,均作出了细致而周全的规定,为工业遗产的保护传承筑牢法治根基。制定《铜陵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建立健全非遗调查保存、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传播与创新发展机制,推动非遗与现代生活、文旅发展深度融合。两部条例兼顾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助力铜陵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发展,让铜陵的地域文化血脉在时代浪潮中生生不息、源远流长。

完善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为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搭建“四梁八柱”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以《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为基础,先后制定18项配套制度,构建起“1+N”立法制度体系,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党委领导、人大主导、部门依托、各方参与”的机制良性运转。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因需应时、统筹协调推进立法,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严格执行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规划、年度计划报市委审定,单项法规表决前均报市委同意,重大立法决策、重大分歧和重要制度设计及时向市委请示,确保立法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政府在起草、协调、提请审议等方面的依托作用,增强与政府部门的协同联动,支持政府依法提出立法议案。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立法合力。

全流程立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系统构建覆盖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及实施等全流程的规范体系,着力提升立法质效。如,制定《铜陵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与计划编制办法》,明确立项重点聚焦中央及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人大代表和群众关切、地方治理急需事项,严把立项关。出台《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办法》,规范征求意见的对象、方式、流程及反馈机制,提升民意回应实效。制定《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案若干规定》,通过提前送达文本、专审安排、编印简报、意见采纳清单等措施,提升审议质量。同时,在立法各环节注重征询政府及部门意见,增强立法的协同性和可操作性。创新推行“小快灵”立法模式,出台全省首部《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小快灵”立法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入手,近两年来,先后制定《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铜陵市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条例》《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等6部“小快灵”法规,均聚焦具体问题,条文精炼、内容实用,体现地方特色,充分挖掘“我有人无”“人有我特”。

坚持立行并重,推动法规有效“落地生根”。强化立法与实施一体推进,多措并举保障法规生效。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贯彻座谈会、报刊官网解读及《铜陵日报》“人大法治汇”专栏等方式,全方位宣传立法意图和内容,提升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出台《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规配套制度制定的规定》,要求政府及部门在法规施行六个月内制定配套制度,目前16件法规已配套110余项制度。2024年专门制定《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构建党委领导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明确地方性法规实施的职责和措施,进一步保障地方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建立法规实施满一年报告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开展立法后评估,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实施法规。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开门立法”汇聚民意民智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制定《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丰富和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形式和渠道,广泛汇聚民意民智,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精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搭建人民有序参与的多元平台。法规制定过程中,形成五个平台或渠道来保障各方参与:其一通过人大、政府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二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其三向县区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听证、修改、审议等活动;其四向立法咨询专家、立法研究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其五与政协机关建立协商机制,通过他们向民主党派人士、政协委员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让立法更具广泛代表性和群众基础。

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精心遴选7家覆盖全市各县区、扎根基层且来自不同行业的单位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下设56个信息采集点,聘请230余名信息采集员。按照《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意见》规定,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机制,引导群众有针对性对法规案进行讨论,让联系点收集的意见更有针对性、更能与百姓心声“共振”。

创新开门立法方式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传统民主形式优势,灵活运用发布公告、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研等多样化方式,广泛邀请与法规案相关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及群众代表参与立法。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开门立法方式方法。

赓续前行再出发 谱写法治铜陵新篇章

十年立法路,一步一印记。铜陵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历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铜都大地的生动实践。展望未来,任重道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续写铜陵地方立法新篇章,力争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提升质效上实现新突破,在彰显特色上取得新成效,努力使铜陵地方立法更具辨识度、更富生命力,为奋力谱写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文/汪伟、吴健 图/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