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齐斌)近年来,我市健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保护体系,提升管护能力。
目前,全市共有零散烈士纪念设施279处,其中261处为零散烈士墓,其他各类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8处。为全面提升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水平,推动烈士褒扬工作发展,我市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一处一档”,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制定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烈士陵园工作计划。目前已完成迁移零散烈士墓94处,就地修缮零散烈士墓253处,修缮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8处。同时,为解决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分布广大、时间久远、缺少数据等难题,我市积极开展“红色守护”活动,定期开展巡查管护,截至目前,培养骨干力量300余人,带动周边群众参与8400人次。此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烈属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组织烈士亲属和后人到烈士陵园墓葬区实地参观,引导他们支持烈士墓迁葬集中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