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贵池区东风住宅区1幢402室的童先生来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打算给自己的住宅办理房产产权证。由于该住宅过去是贵池市征迁安置公司征迁安置房,此项目早已开发完毕,该公司也被撤销,童先生仅能提供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拆迁协议和差价款发票,无法提供法定办证材料,被告知无法办理。就在童先生一筹莫展之际,突然发现大厅一侧有一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童先生来到“办不成事”窗口前。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童先生,详细了解了童先生办不了证的原因后,让童先生先回家等待。5天后,童先生就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他的办证申请已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例会讨论通过,同意凭现有材料、权调结果、测绘报告等受理有证房拆迁还房业务,待填写承诺并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发证。童先生喜出望外,高兴地说:“真没想到,这个‘办不成事’窗口竟起了大作用,帮我办成了事。”
记者采访了解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设立于去年10月份。“设立这个窗口,就是为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企业优化环境优化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破解办事‘疑难杂症’,打通‘办不成事’的‘堵点’和‘痛点’,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的营商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章义柏说。
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专职工作人员尹凤介绍:因政策法规不允许、申请材料不齐备等原因导致的“无法办理”事项,或窗口工作人员政策解读不够、告知不清的问题;申请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复杂疑难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以各种理由搪塞推托,擅自增设条件,抬高门槛,不予办理;多次到办事大厅窗口申请,仍未办成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等,都属于“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受理范围。“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职责就是记录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形成工作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办理。对于群众的诉求,能现场解决的就立即解决;需要一定办理时间的,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因企业或群众自身原因或不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而办不成的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疏导工作,说明不予办理的原因;对于企业、群众反映的一般性事项,在接收反映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就会给予答复,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的事项,7个工作日内会给予答复。
据了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以来,已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受理“办不成事”问题12个,建立问题台账并制定相应措施5个,已为企业和个人解决办证难题8个。“通过这个反映窗口,我们会从解决个案问题中总结共性问题,形成系统工作经验,从根源上疏通‘堵点’和‘难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有效倒逼服务效能提升,确保群众的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帮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办成事。”章义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