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
打响“放心消费在池州”品牌
日期:03-06
本报讯(记者许倩琪通讯员程勇)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近年来,我市聚焦“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五项目标,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点、线、面”同步发力,积极打响“放心消费在池州”品牌,取得了较好的创建成效。
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着力开展省市县三级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32户,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35户。全面完成省级“五大类”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申报工作,其中,东至县木塔乡大田村、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代村村和九华乡二圣村3个乡村(社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石台县西黄山富硒主题客栈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竹炭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九芙蓉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缆车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九华山风景区分公司6个单位被列入省级第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名单。
同时,将无理由退货承诺纳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认定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200家线下实体店自愿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行动,全方位覆盖大型零售商超、品牌连锁企业、旅游景区等日常消费领域。
此外,通过构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会调解、企业和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通过ODR机制、放心消费服务监管平台进行在线纠纷和解,并依托消费维权服务站与消费者进行实时和解。截至目前,全市共发展ODR企业39家,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25个。2022年,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9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