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确定
日期:02-04
本报讯(记者陈淑芬)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我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确定。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已于1月31日开学,高一、高二年级,中职学校、初中将于2月6日开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分别将于2月8日、10日开学。
据了解,为加强安全管理,开学前,要求各学校教职工提前三天返岗,开展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科学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按时开学上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并提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在建工程、校园周边环境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同时,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精心设计开学第一课,可邀请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疫情防控指导员,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溺水、预防诈骗、预防欺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也可邀请本地“池州好人”、志愿者优秀代表进校集中宣讲,把“开学第一课”上成“疫情防控科普课、学习成长励志课、立德树人思政课”。